工商時報【記者呂雪彗╱台北報導】 行政院本周四(22日)院會將通過六都(含桃園)直轄市矚目的公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,其中使用十多年的債限計算基礎GNP,全面改為GDP,與國際接軌,國家總舉債上限換算後調為約占前3年GDP平均50%,總額度並未因基礎不同而改變,目前中央舉債已逼近38%,未來中央剩4,000多億元舉債空間。 而六都總債限訂為占前3年GDP平均的7.1%,依去年GDP設算,扣除六都已經舉債的額度,未來還有3,000多億元舉債空間,將由六都分食,台北市舉債上限占前3年GNP3.6%比率正式被打破,走入歷史。 公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周四院會正式出爐,因擔心六都反彈,在修法過程中,對六都個別舉債上限皆視同「機密」。醜媳婦總得見公婆,本周三前,政院將併同院會議程,送給列席院會的五都直轄市長參考。 政院高層表示,這次將北市名目舉債比率調降,拿去填補其他直轄市,讓六都平均發展,對財源充裕的北市衝擊不大。以100年GDP估計,新版六都舉債額度較現制增加逾700多億元財源,但取消以「歲出」作為舉債存量上限基礎,餅做大空間有限,「有人吃虧,有人占便宜」,預料將點燃一場中央、地方的搶錢大戰。 據悉,這次六都總舉債上限訂為占前3年GDP7.1%左右,扣除已舉債額度,六都將搶食3,000多億元的新增舉債額度,平均每一都新增舉債不到1%。不過,政院對六都個別舉債上限增訂經濟能力及財政努力二項誘因,六都財政努力度愈高,自籌財源愈多,舉債空間將愈高,所謂財政努力指的是自籌財源,為避免地方舉債破表,也增訂「預警」措施。 以當年度流量為例,按歲出15%為舉債上限外,增加財政努力誘因,即當年度舉債可額外增加自籌財源前3年的平均成長率;債務存量也有財政努力度設計。 考量國際舉債上限計算基礎皆採用GDP,為與國際站在同一基礎比較,因此政委管中閔在這次修法力主作重大改變,打破85年沿用至今採GNP計算方式。為避免只採單一年度受國際因素影響波動太大影響施政,草案訂定以前3年GDP(國內生產毛額)平均作為計算債限基礎。 改採GDP計算後,因GDP額度小於GNP,換算後舉債上限比率調升。以100年度為例,我國GNP為14兆1331億元,GDP為13兆7450億元,二者相差3881億元,改採GDP後,國家總舉債上限調高為50%,但舉債總額度除六都外,並未改變。 現行公債法規定一年以上未償債務餘額,中央與地方合計不得超過前3年平均GNP48%,這次新修正版略調高為48.56%,較現制新增0.56%(約700億元以上)全由六都分食。所謂六都是五都加上明年將升格的桃園縣。 新聞來源: YAHOO新聞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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